风险和责任
虚增员工和买发票是我国Zui常见的偷漏税行为了,基本上所有企业都操作过。但是在2016年的金税三期后,这样的操作有极大的税务风险。税务局和社保局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得虚增员工很容易被查出。而买发票这事儿,现在的可操作性也极低。因为在Zui严发票令出台后,发票不仅需要填写企业税号,连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大数据时代可以让税务部门轻松识别风险点。
1、企业A,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金额较大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企业A,存在伪造内部业务、企业所得税偷漏税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等风险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解决方案
企业A可以选择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来解决其一部分问题:
企业A,安排人另设了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企业A未来运营所必需的一些资源(比如企业A的设计能力非常强,但是寻找客户的能力非常弱,那么是否可以将企业A的销售团队外包出去)。而企业A必须向这些个人独资企业支付合理的费用,才能换取这些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
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来企业A一家独享的一千万利润,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业(即上述另设的个独企业)中,而这些小企业有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风控重点
1、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资金流、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企业A和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定价合理性问题。
具体方案:
企业A年设立个人独资B和C,与企业A分享1000万利润,假设企业A保留利润为200万,将剩余800万利润转移至个独型B和C,B和C各自承担400万元且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资格,B和C采用核定征收模式,企业A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分享1000万利润,企业A依然承担企业所得税率25%,分红个人所得税率20%,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增值税返还所得税核定征收,总体税率降低至5%(小规模代开3%)以下
方案实施对比
前:
A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个人所得税(分红):(1000-250)×20%=150万
合计税额为:250+150=400万
后:
企业A税额:
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 ;
个人所得税(分红):(200-50)×20%=30万;
企业A承担税额合计:50+30=80万
企业B税额:
增值税:400w÷1.03×3%=11.6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400w÷1.03×10%×35%-6.55=7.04w企业C与企业B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