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和承接境外非营业性演出项目的审批(引进和承接外国非营业性演出项目为初审)
审批对象:取得承办涉外营业性演出业务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或承担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机构、团体等。
材料名称
1、申请书
2、境外团体或个人的情况介绍、主承办单位的背景资料
3、申请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4、如有未成年人参加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资金安排计划书
6、演出节目内容材料和光盘
7、申请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场地证明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非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问题:非营业性演出的定义是什么?
解答:演出不对外售票、无商业赞助或广告、不支付演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