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及业务权限信息,业务种类选择:国内、国际、海峡、邮轮及港口业务。上级机构选择本省或本市航管部门。业务选择菜单选择:申报系统国际航运菜单。否则无法进行备案业务。
三、无船承运人注册注意事项
2.申请人务必注册本公司的帐号进行业务申报,切勿用A公司的帐号为B公司进行业务申请。尤其拥有子公司的公司和为多家境外企业申报的代理机构。
1.如果有.上海地区的企业或代理机构发现通过企业注册功能注册时提示“ 该企业已存在!”,是由于该公司已在系统中注册过或系,统中收录过该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等证书信息。也请通过“已有证书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新增帐号”进行注册。
3.注册时请注意,系统登录名只能包含小写字母。密码必须同时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号中的三种。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帐号。
4.所属机构及业务权限信息选错的企业,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的个人资料-修改,重新选为正确的,即可正常进行业务申请。
二、无船承运人注册流程
点击首页用户登录模块的注册按键。
不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上海地区无船承运人及通过上海地区代理机构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境外企业,通过“企业注册”功能进行注册。这是由于无船承运业务改为备案之前,. 上海地区的无船承运业务不在本系统进行审批,故上海地区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在本系统中收录不全。验证企业信息时,只填写企业名称(务必与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中的企业名称相同,如果公司名已变更先用旧名称注册后后再在具体业务中进行变更。)
以上就说完了,接下来说说人力资源许可证。
人力资源需要什么呢?
所需材料
申办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才予以受理:
(1)《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2)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目的和服务宗旨、服务项目和服务方法、经营目标等;
(3)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4)3名以上(其中1名为法定代表人)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上海市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有验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验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办公和服务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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