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代办找我,一条龙服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经营下列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开业:
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租房协议、安全用水证明)
2、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组织、卫生制度;
3、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认可书
4、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检验报告
6、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
7、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专业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使用业主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可提交业主方的检测报告(含评价)
8、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专业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
9、经营场所面积大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大型项目,需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10、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11、申请单位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2、申请单位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还应提交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