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分别至商务和发改部门进行备案或核准,再到外汇部门进行ODI登记。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分为备案和核准两种情况。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实行备案管理。实际操作中备案的情况较多。备案所需材料为:
1.《境外投资备案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7.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的其它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企业可咨询地市商务局或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