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发布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需要依条例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如何进行公示,本文第一次公示信息的企业为例。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会发现今年的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有提示窗口。
2点击网页“企业信息填报”功能,按照网页提示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进入登录系统。
3在登录系统框下方显示若是首次填报,需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
4进入工商联络员注册,需要实名认证,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企业法人及身份证号、联络员姓名及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5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企业注册号、联络员的身份证号,其他信息自动显示,输入手机验证码后进行登录,进入公示系统。
6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报主页,主要根据每家企业的不同,需要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网站或网点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报关信息等等。
7需要提示的是,有些企业信息,并不想让所有人看到的话,有些地方可以选择不公示功能。
8填写完毕后,提交即可,每家企业应该及时准确的填报公示信息,否则容易被工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