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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游戏,动漫,音乐演出文网文代办

更新:2024-04-28 07:36 发布者IP:58.247.84.94 浏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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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办理条件,音乐演出文网文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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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游戏,动漫,音乐演出文网文代办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定义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活动,都需要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与城企业财务,专业代办各种类型文网文证十几年,经验丰富,熟练专业,省事省时省心!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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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陶明星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公司注册、工商变更、疑难注销、代理记账、出口退税、许可证代办、ICP许可证、edi许可证、广播影视制作许可、医疗器械、出版物许可证、海关进出口权、劳务派遣许可、食品许可证、专业的企业资质外包服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公司简介主要经营:公司注册、工商变更、疑难注销、代理记账、出口退税、许可证代办、ICP许可证、edi许可证、广播影视制作许可、医疗器械、出版物许可证、海关进出口权、劳务派遣许可、食品许可证、专业的企业资质外包服务。用心服务,口碑经营是申与城发展的立足之本!我们本着“做人真诚正直,做事精致完美”的宗旨,深的上海中小企业的好评!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还是,为大家提供24小时免费在线咨询服务,热线: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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