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文网文,网文证。它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这种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三、公司的工商调档章程(原件只有你单位注册的工商有,应该用单位介绍信到到你单位注册的工商局查询中心调档,你只能复印,不能拿走);
四、验资报告复印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