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应急照明控制箱接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控制系统转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系统的性能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火灾事故状况下,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因此响应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主电持续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应急转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能够使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强制切换和应急投入的手、自动控制装置。系统组成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
迅速、安全稳定是对系统的基本要求,其中应急照明控制箱的作用不可忽视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应急工作时不同场所应急时间不同,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标志的标志灯,表面Zui小亮度不能小于50cd/m2,Zui大亮度不能大于300cd/m2(坎德拉/m2)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光通量: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流明)系统自系统主电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18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