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事项名称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三、办理地点
市民办事中心3、4号窗口
四、办事事项的执行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事项设立的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局令第8号)。
六、申请条件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局令8号)第七条的规定。
七、备案材料清单及要求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点击下载)1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点击下载);
(10)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点击下载),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如无法定代表人的,由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
1、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3、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与备案资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