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而从事招商连锁的后果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体现出一个连锁加盟企业是否正规合法经营及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的重要条件。
现在考察一个项目的靠不靠谱,就从三个方面考察:
第一、看有没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第二、有无商务部的备案。第三、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信息。
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特许经营备案代办,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进行申请的。办理特许经营备案也有一定的要求。
要求一:
经营主体必须是公司或者企业。
要求二:
“两年一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就是“两年一店”的条件。
要求三:
“经营资源”: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权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资源。通俗而言,特许经营资源即指企业自己拥有的可以给别人带来商业效益的一切可许可别人使用的资源,你想要别人成为你的加盟商,你自己必须具备能够提供给别人使用的经营资源才行。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这样做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好处?
1、法律条例: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在07年颁布了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国家规定,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这也是鉴别一家从事加盟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合法可靠的重要标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