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受理细则
一、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书面申请:
1、申请材料需填写的部分应当用电脑打印,不得在打印后再手写填改;
2、申请材料落款处的“签字、盖章”部分应当由法人本人签署,且加盖法人章和公司公章;
3、为了方便申请人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特制订了许可证示范模板供申请人在上海通信管理局办理申请时参考。
若企业申请业务种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但与示范模板不一致的,可以参照示范模板填写实际内容;
4、许可证示范模板及各业务种类申请表见:附件。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1)内部机构设置图;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第2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3)已设立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若无分公司和子公司,请在申请表对应的位置填写“无”
2、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场地情况:
(1)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2)办公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
A、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
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B、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
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3、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情况:
(1)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情况列表(含人员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
(2)公司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所办的社保缴费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四、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会计资料
A、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B、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1、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2、完整详细且含日期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且加盖法人章和公司公章);
3、股东的有关情况:
A、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B、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C、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按照A、B要求提交资料,并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自然人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国有资本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D、如涉及企业或企业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应提供:证监会同意上市的相关证明文件;完整详细且含日期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且加盖法人章和公司公章);公司盖章并且法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1、该公司为上市公司;2、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各占比例;3、保证非流通股从上至下追溯绝无外资成分。
六、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及复印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