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英国公司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律(修订版)中找到。开曼群岛的公司形态可分为三类:一般当地营业公司(Ordinary,ResidentCompany),一般非当地营业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税务免除公司(ExemptedCompany)。其中税务免除公司(ExemptedCompany),主要被各国企业,个人用来做金融方面之规划,税务免除公司不能在当地营业。开曼豁免公司特用于国际贸易和投资之公司种类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
开曼企业注册资料清单:
1. 开曼企业注册名称;
2. 开曼企业注册股东、董事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及股东股份比例分配情况;
3. 开曼企业注册股东身份证及住址证明需由律师或会计师核证(如需登尼特协助办理,费用另计),登尼特代为处理;
4. 开曼企业注册资本惯例5万美金;
5. 开曼企业注册经营范围。
曼群岛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距牙买加西北290公里,至今仍为英国属地。面积为259平方公里,主要由大开曼、开曼布拉克、小开曼3个岛屿组成。人口约为3万,其中黑人占25%,白人占20%,混血人口约占44%。英语为官方语言和通用语,首都为乔治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