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不是必须有特许经营资质?
回答:是的,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应符合上述特许人的主体资格准入的四个条件,但司法实践层面上来说,对于上述四个条件,法院对于前三个条件的要求比较统一,实务中对第四个条件存在较多的实务纠纷。目前司法实践层面上,基本上认为“两店一年”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宜据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被特许人却经常以此为由主张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实要求解除合同,或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特许人构成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这一点的法律风险,作为特许人要自己予以评估。
再者,如果题主想要发展的行业涉及餐饮、食品、酒店等。除了符合特许人的一般主体资格,也要符合相关行业的法律规制,依法获得批准方可经营。以餐饮加盟行业为例,特许人除了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一般主体资格条件外,还需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才具有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