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缺仓储协议怎么处理?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是企业进口食品的前提资质之一,那么这个备案是如何备案的呢?
首先,此备案如后期无变更只需要做一次,不用反复操作,我们首先需要用电子口岸法人卡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填好信息后联系企业注册地海关去递交纸质资料,资料的清单如下: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2、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注册备案回执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件二)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附件三)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需提供仓库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可参考附件四。如为租赁仓库,则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储企业营业执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备案仓库备案凭证等食品存储资质证明复印件);
6、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PS:如不知道属地此项业务递交地址,可以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
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的信息要与网上填的信息一致
备案时间:一般属地海关收到资料后2-3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在系统上看到备案号了
直接退运报关知识科普:直接退运货物报关单填制有什么要求?
监管方式:进出口报关单均为“直接退运”。
报关顺序:按照“先报出、后报进”的原则,先办理出口手续,后办理进口手续。
关联报关单栏:进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栏填报相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
备注栏:进、出口报关单“备注”栏填报《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温馨提示:
1.直接退运的货物,海关不验核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进出口环节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2.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的,当事人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时可以免予填制报关单。
3.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由于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经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4.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货物的直接退运参照本办法(海关总署令217号)有关规定办理。
5.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