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不靠谱。理由很简单: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不稳定,不是天堂
而且题主公司在上海,不建议去海南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在上海、深圳等地做税筹
1.海南并非流转税洼地
我们常说的“进出口免税”一是进口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出口免税。
海南的定位是自由贸易港,因此对进入海南、用于生产或消费的货物,给予了免进口环节税收的政策;当然,对于出口,目前全国普遍适用的政策基本都是免税的。
对于在海南本地的生产、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并没有特殊的优惠,即本地流转税制和中国内地其他省份无异。
2.经营层15%企业所得税已无劣势,亦无明显优势
为提升海南自贸港的竞争力,企业所得税从25%降到15%,基本消除与国际贸易港在所得税上的劣势(如香港16.5%)。
然而,对于一些纯粹为了“节税”、“”而设计的“业务”而言,目前中国内地已存在若干个可享受15%优惠税率的地区(横琴前海平潭和西部),加上高新技术企业遍地开花、15%税率优惠已相当“普惠”,海南15%税率并无明显吸引力。
另一方面,海南还明文要求企业应在自贸港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否则无法享受15%的优惠政策,此举显然是在吸取过往诸多知名区域性优惠(如霍尔果斯等)=后沦为圣地的教训而提前布局的防范性举措。实质经营要求,大大提高了因纯动机而“投资”海南的难度。
3.个人所得税15%优惠对高端人才的集聚有吸引力
海南对于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税负不高于15%。
按照2019年开始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15%的税负所对应的年综合所得约为55万(无年终奖政策)或80万(用足年终奖政策),也就是说短期内高收入阶层将得益于海南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政策,长期(2035年以前)将会有更多中低收入者得益于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4.海南难以成为国际控股中心,或有望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境内中转站
基于《总体方案》的政策框架,海南有望成为香港、新加坡那样的贸易中心。
香港、新加坡同时又是金融中心:➀其金融业发达;➁其是众多全球总部、区域总部所在地,也是众多跨国公司跨境投资的中间控股公司的所在地,即“国际控股中心”。
当然,同样被人熟知的国际控股中心是开曼群岛、BVI、百慕大群岛等。
5.税收征管创新,极力避免成为“天堂”
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