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一般有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新设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2、境外并购公司(并购就是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好办吗?其实也不难,只要能提供出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就没有那么难了。
部分严查投资类型
境外直接投资会被严查:如:合伙企业、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如无法说明具体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申报分类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适用对象
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
受理机构
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申请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补充材料
①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合同、协议)
②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或出资决议
③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④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⑤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备案流程
发改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2017年第11号令2018年3月起执行)
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或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下同)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备案程序及条件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表及有关附件。
备案申请表附件内容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资主体与外方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4、投资主体相关决策文件;
5、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6、其它支持性文件
境外投资备案材料清单
1、境外投资申请表(网上登记)
2、自贸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贸区公司股东决定原件
4、外国公司的注册资料及翻译件加盖骑缝章和翻译公司的营业
执照加盖公章
5、如果多个中方合作项目(如共同新设)需提供双方协议
6、如果变更,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投资证书原件
材料交上去后15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对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程序:
一、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地方企业开展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四、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类境外投资应当征求国内有关商会、协会的意见,以作为核准时的参考。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