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启动,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2021年5月-2021年9月,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批准部分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或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请相关单位尽快安排邮寄或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领取手续(可申请邮寄)
领取人需邮寄或携带:
(一)书面申请材料
1、新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领取使用,邮寄领取则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股东追溯及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所有承诺书,纸质原件(在线打印);
③《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2、变更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②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在线打印)、《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以系统实际提交为准);
③《如缩小或替换业务覆盖范围还应提交的材料》(涉及业务覆盖范围缩小或替换的变更)、《许可证遗失声明(公示)的报纸或杂志》(涉及许可证遗失补办的变更)、《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3、告知承诺申请书面材料清单
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领取使用,邮寄领取则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③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的申请承诺书;
④ 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章程;
⑤《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无内容时,则无需提交)中的纸质原件。
(二)领取人相关证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领取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领证授权委托书(见本文底部的《现场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模板及示范样本》,授权委托书上的法人签字笔迹应与申请材料保持一致)、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领取只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