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住管部門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住管部門。
ODI项目落地阶段办理流程
步骤1:国资委审批次年度投资计划(国企适用)
步骤2:项目前期接洽境外投资申请准备
步骤3:向发改委、商务部进行申请与备案
步骤4: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步骤5:付汇申请
步骤6:外管部门/人民银行资金出境约谈
步骤7:资金出境
限制开展境外投资的三种情况
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ODI备案申请的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主要原因是向两大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几乎一致。
2、如果想要提高ODI备案的成功率,则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3、境内企业在境外成立空壳公司,不展开实际境外投资业务的ODI备案申请是不予通过的。
4、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ODI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5、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