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

更新:2025-01-13 09:30 编号:11043632 发布IP:210.22.98.23 浏览:219次
发布企业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宏展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MA1H7G5Q0W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影视 广播证 广电证
所在地
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联系电话
15021594806
手机
15021594806
联系人
卢小姐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5021594806

产品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的申请。

  二、申请事项

  事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的申请。

  子项:新证、载明事项变更

  三、法规依据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八、二十七条第八条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1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1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四、实施机关

  承办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广电行政部门

  五、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提交方式由审批单位拟定)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由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二)材料清单

  1、新证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告;

  (3)申请机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简历;

  (5)股权构成材料;

  (6)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简历及广播电视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承诺书;

  (8)办公场地材料。

  2、载明事项变更

  (1)变更法定代表人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简历;

  5、申请机构场地证明材料;

  6、申请机构新的股权构成材料;

  八、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关于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卢玉丽
注册资本5000
主营产品公司注册 公司注销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 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知识产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代企业登记资格的“企业服务机构”,致力于工商登记注册,财税代理、增值电信许可证办理等业务。与各经济园区、工商税务始终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大家提供便利、专业的服务,优惠的政策。▶公司坐落于浦东繁华商业区,地铁交通便利,其下更拥有多名企业注册顾问;▶如果在创业初期遇到工商注册,税务代理,增值许可证办理等相关事宜不甚了解,道商会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