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标准丨材料和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个独企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谈不上公司法人。
材料和流程。
1、(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口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计生证明(五十岁以下人员要)和暂住证明。
(2)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相片五张。
(3)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验资报告(资金不够另议)。
3、场地资料:
已备案的租房协议,原则上需提供房产证明和业主身份。若进行生产加工,租赁场地还应提供消防证明。
(三)人员的配合
1、登记申请资料相关本人签名。
2、领营业执照时,原则上要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亲自签名。
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报工商局审批
,随后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