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2、经营单位章程; 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①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
③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④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⑤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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