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要求丨定义与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针对的是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偏重与互联网视听节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zhuan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6.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zhuan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简历
7.经营者为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领导审定。
5.送达。
没有备案的《许可证》在视频网站将无法过审,导致网络大电影、网络剧被下线,或者延迟上线。已经有100多部网大、网剧因为《许可证》问题而被下线!
已经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请尽快去省广电局网络管理处申请备案,可申请加急办理。
加急办理备案的方法如下:持证单位携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去省广电局备案,并附带一个加急说明(内容就是已跟平台签署合同,着急上线等原因,希望省广电局帮忙出个加急函到总局),总局会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