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生得容易,死得艰辛”
企业注销,是消灭企业主体资格的终一步,它注定比企业设立更为繁琐。生得容易,死得艰辛,自有其道理。举例而言,人出生的时候,赤条条地来,没有什么牵挂,而历经世事沧桑,临死的时候,才发现相当麻烦,因为我们已然与周遭的世界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既要清理债务,还要分配遗产;如果是皇室王族,甚至还有王位继承之争……
作为拟制的人,企业也大抵如此。企业设立,解决的是出生的问题,而企业注销,解决的是死亡的问题。就企业设立而言,世行的营商环境评估,着力于从环节、时间、费用三个方面,对各经济体进行评估,因为是从零到有,不涉及其他法益,企业设立制度安排的主体价值是便捷。此前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我国的“开办企业”得分85.47分,排名仅为全球93位。经过一系列改革,上海的“开办企业”,已经从原来的7个环节,减为3个环节,从24天减少为3-5天,费用也大为降低,北京亦如此。在该项目上,我国的世行排名有望大幅提升。
企业注销则不同。由于企业在多年运营中,形成了大量法律关系,牵涉到了诸多主体,企业注销的主体价值是平衡保护各方利益,才是追求效率。世行评估“办理破产”环节的问卷,就有大量的关于债权人保护的规范。企业注销之前,必须对所有的权利义务,做一个彻底的了结,这就涉及到私益与公益的双重保护问题。就私益而言,企业必须偿付债务,包括员工工资、债权人欠款等;就公益而言,企业必须缴清社保并清结税款,如果卷入环境侵权等诉讼,还必须了结诉讼,还必须到开户行注销公司账户、到公安部门注销印章,方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完成注销手续。
那种指望企业注销与企业设立一样便捷的想法,实在是过于天真了。改革要推进的是,如何在不伤害公益与私益的情况下,优化流程,提升企业注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