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文化艺术许可证申请资格丨日本动漫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日本动漫类型
动漫周边产品分成动漫商品和动漫漫画商品。互联网动漫周边产品就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为关键散播服务平台、以电脑上、手机上及各种各样手执电子产品为接纳终端设备的动漫、动漫作品,包含FLASH动漫、互联网小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技术上的动画电影、电视连续剧,互联网视觉中的日本动漫综艺节目。
申请资格:
1、依规创立的纯内资企业企业;
2、注册资本在100万之上;
3、有明确的互联网技术文艺活动范畴;
4、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括“网络媒体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5、行为主体务必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以及他标准。
申报材料:
1、开设互联网技术文化艺术企业申请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和规章;
3、法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及个人简历;公司股东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规章;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及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