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操作流程
上海公司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操作流程
上海公司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操作流程
我们就来看一看关于注销的那些税事儿吧
0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02、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如何获取清税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答: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六)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的纳税人。
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