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有关公布〈公司财产损害企业所得税抵扣管理条例〉的公示》
国家税务国家税务总公示2011年第25号
第八条要求
公司产生的财产损害,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和规定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后才能在抵扣。没经申请的损害,不可在抵扣。公司财产损害按其申请內容和规定的不一样,分成明细申请和重点申请二种申请方式。
在其中,归属于明细申请的财产损害,公司可按财务核算学科开展分类、归纳,随后再将归纳明细申报税务局,相关财务核算材料和缴税材料存留公司备查簿;归属于重点申请的财产损害,公司应逐一(或逐单)申报申请书,附赠财务核算材料以及他有关的缴税材料。
第九条要求
以下财产损害,应以明细申请的方法向税务局申请扣减:
(五)公司按照市场正当竞争标准,根据各种各样交易场所、销售市场等交易债卷、个股、期货交易、股票基金及其金融业衍生品等产生的损害。
依据上述要求,在股票交易销售市场股票买卖产生损害,归属于应开展明细申请的财产损害,应按照规定将归纳明细申报税务局,即可在所得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