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参与的企业
如果你实际参与企业的经营,对企业有深入的了解的,那么当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的,比如阿里巴巴体系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都不是马云;腾讯系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基本都不是马化腾。这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马总旗下的企业众多,全都自己当法定代表人,根本不现实,每天多少文件、业务、会议要签署出席,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把法定代表人转给各子公司中的某个主要经营者。
2、未实际参与的企业
现实中这类情况更多,很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本只是一个外人或者基层职工,出现这种情况一种是为了逃避认定关联企业(影响企业的授信);一种就是逃避后续的责任(比如这家企业偷税漏税)。这种情况下,让你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慎重。
很多挂职的法定代表人认为,只要企业的融资及对外担保,我都不签订连带责任,那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只能说理想很美满,现实跟骨感,一旦当了法定代表人,没有签订连带担保责任的,后续企业出问题了,你也有一堆麻烦。
大家可能看的不懂睁大眼睛看下面:
一是《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服务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是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司法实践通常法定代表人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