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的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发起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按照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认购股份;
(3)选举公司机关成员。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4)申请设立登记;
(5)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6)予以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
2、募集设立的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2)草拟公司章程,发起人起草公司章程,由日后召开的创立大会通过;
(3)发起人认缴股份,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首期发行股份数的35%;
(4)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他股份;
(5)召开创立大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予以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并进行公告。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