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正常注销所需材料:
1、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人名章;
2、从公司设立开始至今的房租发票、租赁合同。
3、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统计证正、副本;
4、近三年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资产负债表(每年)、利润表(每年)、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每年)、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5、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6、如果有税控的话需要提供税控及未开完的发票(空白发票已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