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注册股东背景(企业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
(2)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税收不低于600万元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投资机构;
(3)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1)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3)自然人股东需承诺3年内不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商事信息变更。
私募基金公司必须首先拥有一家合格的投资公司。以下公司可以是私募股权机构,如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1.执行资格:至少有两名从事证券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基金资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风险控制官必须具备该基金的资格。
2,业务范围:律师将给出具体的业务范围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占比25%以上,或者实收资本可以保证公司经营6个月以上。
4,办公条件:需要有实际办公地址,规模不限,能满足公司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
5,管理人员:良好的5-10名员工,组织结构:总经理,投资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行政部门,营销部门,人事部门等,每个1-2名员工,包括总经理,风人负责控制的,投资经理是全职的,其他人员可以兼职工作。
6,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制机构文件,一般9-23机构文件(不要复制其他模板全部,现在协会对这方面的审查非常严格,必须是严格根据自己的情况,有几个没关系,重要的是匹配你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