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贸企业来说,经营期内往往涉及出口退税业务。而企业在业务流程中,通常称为“90天”期间。那么,90天的出口退税意味着什么?接下来,本文将对此做一个具体的描述和介绍。
实际上,这里的“90天”是指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办理出口退税的申报手续。企业生产需自报关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退税期限内申请免抵押申报。具体来说,出口货物的退税应当自出口之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起90日内办理完毕,有效期(收汇、核销、单证齐全),过期货物视同内销处理,不得享受出口退税优惠。一般情况下,申报单期限为90天,核销单期限为180天,实际退税期限为90天(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90天)。
此外,除了“90天”的限制外,还有“30天”和“180天”等时间规定。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每个时限内应该完成的操作:
”“30天”是指外贸企业采购出口商品后,应及时向供应企业的供应商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办理证明手续。
”“180天”是指企业必须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80日内出口,并向当地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不含长期收汇)核销单》。
”“3个月”是指出口企业纸质退税证明缺失或内容有误,可按有关规定补发或变更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内向退税部门申请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以上是出口退税各时间节点的相关介绍。由于出口退税需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因此,在符合企业出口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把握好上述加工时限。
附:企业外贸出口退税资料。
主要包括:
(1) 报关单。
(2) 出口销售发票。
(3) 采购发票。
(4) 结汇水单或收款通知书。
(5) 企业直接出口或者委托出口自制产品的,以到岸价结算的,还应当附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经营以进口料件加工转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和数量、转口产品名称、进口料件成本金额、缴纳税款等。
(7) 产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核销证明。
(9) 其他出口退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