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过程不可逆吗?转让商标时能否中止?

更新:2024-09-07 10:30 发布者IP:222.65.224.224 浏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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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撤回商标转让申请,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商标管理、运作实践中,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双方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可以共同以书面申请方式请求撤回转让申请。


一、只要商标还没有完成转让是可以提出撤回申请的。

  一般来说,递交撤销申请的时间是在商标管理局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如果双方达成了共同撤回意愿,并向国家商标局予以确认,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


二、商标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该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商标到期的前六个月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成功后商标的有效期再延长十年,同样,在十年内,不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二)、请保留该商标的使用证据,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纠纷,请保留相关使用证据。当前常见的几种主要的商标使用证据:

  1、对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 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被许可人的实际使用视为该商标的使用,但应当由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完全以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於商品或者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

  (三)、请妥善保管注册证原件及核准转让证明,如果不慎遗失任何一样,可及时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重新补发注册证;

  (四)、如果当前商标持有人的地址和名称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办理该业务。


三、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上海登尼特作为全国闻名的商标转让代理机构,拥有海量多类别、低价格、优品质的商标资源和上千人的优质服务团队,免费帮助找标,发现适合企业的商标。好商标不等人,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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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张景红
注册资本50
主营产品上海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代理记账,年报审计,财税咨询,全球公司注册,全球商标注册,香港公司注册开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翻译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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