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建清算组?
清算组的成立、备案与公告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由此可见,外资企业的注销程序比内资企业要复杂的多,涉及到外汇、海关、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上海外资企业注销流程大体包括企业申请注销、清算组入场、清算组出具报告、向上海外管局提交报告、分别向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等步骤。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所以要求相关办事人员要对这些知识详细了解掌握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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