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本市迁入与迁出
1、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迁移至外埠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向本市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本市登记机关向迁入地发出《企业迁移商洽函》,征求迁入地登记机关意见。本市登记机关根据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提交的决议、税务机关、海关的完税证明等文件收缴营业执照,并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本市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持《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外埠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迁移至本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向本市登记机关提交迁出地登记机关征求意见函件及该企业登记档案复印件,本市登记机关审查后同意迁入的,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企业申请人可同时领取登记表格、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等事宜。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比较复杂,如果是同城办理手续较为简单,只需去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如果跨区则需要先取消再注册。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办理时,注册时间一定要在注销时候,不然会出现冲突。同时整个办理流程时间较长,要有耐心。对于外资企业的迁入迁出也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做。
上海静安区外资企业本市迁入与迁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