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
申请书内容如下:
1)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2) 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首席代表、代表)
3) 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4)办公地址
5)驻在期限
(二)代表任命书 (由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名)
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
(三)代表的简历
(四)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注明有效期
(六)将此证书在当地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公证。
(七)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正本)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八)办公楼租赁合同(原件)
(九)房屋出租方提供的材料
包括: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外经委批准涉外办公的文件(复印件)
3)由物业出具的住在证明
(十)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4张2寸照片
(十一) 委托本公司代理办理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