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版物(图书)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图书)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体以下条件。且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定标准的,1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一【办理程序】
1.到工商部门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新闻出版局经培训考试核准,取得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资格
3.材料齐备后经审核批准由新闻出版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