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注销前需要对公司清算)
(一)领表
申请人凭据明文件向登记机构领榷《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二)提交资料
1.公司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决定),行政构造责令封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例划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检察
登记构造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质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质料收条》,于30日内作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四)申请结果
申请人根据《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阐明,查询申请是否通过。
(五)领取关照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质料收条》领榷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榷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销地税
在各区所属地税局办理《需要的资料》
1、税务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书面申请
4、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未缴销的发票
8、发票领购本等
9、近三年国税完税证明
10、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注销国税
6、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已注销地税的要提供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