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类、图书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适应业务范围和规模需要的注、册资、本。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职从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经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文化部门签发的培训合格政。
8、申请零售、出租单位或个人需向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1、申请登记:领取、填写《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审核登记表》
2、受理:填写《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审核登记表》,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
3、场地检查: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决定。
4、经营场所经验收合、格后,申请人领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上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如公司近期有变更记录,需要提供章程修正案;
3、股东会决议;
4、法人,以及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
6、图书管理系统的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