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上海个体户营业执照?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提交齐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