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外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股东股权流程

更新:2024-07-08 08:31 发布者IP:58.247.84.9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部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4
主体名称: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9342236101A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公司变更、股东股权变更、营业执照变更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栋1407-1408室
联系电话
15692187888
手机
15692187888
经理
周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5692187888

产品详细介绍

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1、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内资企业股权转让中,内资企业性质转为外资企业时,原内资企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身份是否仍然保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9月8日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所以,在未经批准前,中国内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原来内资企业的中国自然人股东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想成为合资企业的股东,必须获得外经委或商务局(商务部)的批准。

顺企横幅2.jpg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上海奉贤区外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股东股权流程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部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陶明星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内资外资公司注册、内资外资公司注销、代理记账、各种资质代办、食品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备案证、各种备案、公司变更、公司非正常和疑难注销、卫生许可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简介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上海注册公司、外资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银行开户、社宝公积金、企业增资、跨省迁移、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发票托管、财务外包、财务咨询、商标注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资质、增值电信经营业务许可资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资质、进出口经营权备案、出口退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劳务派遣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