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总结和解释地方毒品犯罪的特点。与当前禁毒形势相比,人民法院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毒品形势严重地区的法院对毒品犯罪的审理重视不够,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主要决定,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在许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
在实践中,一些依法从宽处理的毒品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加强了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积极配合和参与了国家禁毒委员会“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一是要继承严惩的指导思想。当然,要密切关注毒品犯罪贪婪犯罪的特点,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生产,深入挖掘毒品黑恶势力及其为作恶多端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的“保护伞”,恶性猥亵严重,犯罪证据确凿,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为21.9%,每年的重刑率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高出十个百分点以上。对吸毒人员犯罪情节较轻,滋事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坚持严格禁毒的指导思想,在禁毒斗争中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在经济基础上有效惩罚犯罪,并剥夺累犯、走私、非法生产、买卖和运输制毒物质以及贩毒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