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成员由同级公安、司法、社会、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体育、社团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社区(乡、镇)应当为社区戒毒所配备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并指定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社区戒毒所是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提供相应的工作人员。
配备专门从事社区戒毒工作的专职禁毒人员,必要时可以在本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各区(市、县)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当地社区戒毒工作;社区(乡镇)每20名社区戒毒人员应提供指导(不足20人的,由贵阳市禁毒办指定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人员;市社区戒毒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
依法实行资金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