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计算那点事
生产企业将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先按照内销的增值税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开具专门用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增值税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这里为了简单说明问题,都不考虑增值税结转留抵税额。
财税〔2012〕39号第四条规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先计算当期bai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du项税额-(当期进项zhi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dao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假设无内销)-(5800/1.17*17%-6000*(17%-9%))-0(假设为零)=-(843-480)=-363其中: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0*(17%-9%)=480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0*9%=5403.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不退税; 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要将第1.2.项计算结果的值进行比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 |-363|<540故。就单纯该单而言,你的退税为363.你的利润=收入-成本=(6000+363)-5800=56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退税时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3%的出口退税率计算,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你公司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再从出口库存账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