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从事广播、电视、电影等制作、拍摄、剪辑、经营等业务的企业需要申请的许可证资质,那我们常见的就是比如电影公司,综艺节目的策划制作,电视剧的拍摄等各类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
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