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能办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代办公司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申请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报告;
3、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登记表;
4、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5、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机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8、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和《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