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疫情,不仅让许多原本远离微商圈子的人选择了主动开辟“朋友圈战场”,也让大量专注于线下的企业不得不将目光转移到了线上——巨大的积货压力之下,微商成为了这些企业的“救命良药”。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个人微商与品牌企业产生了联系。于是有人就有疑问了:“既为品牌卖货又不属于品牌方的员工,那微商模式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这就要从微商的运营模式开始说起了:
我们知道,在常规的微商模式中,个人微商与企业之间往往就是“代理”的关系——作为微商的个人可以直接在企业拿货、做项目的渠道代理,也可以加入企业的平台商城,做推广、营销、客流、导购等等。
为企业卖货,但个人微商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用定点坐班定时打卡,企业也不需要向这些个人发放如手机、电脑这样的工作设备,并且,个人能赚到多少钱也是不固定的。
也就是说,品牌企业与个人微商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用工方面的特征,他们之间呈现出的是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大热”背后的“大益”
提起灵活用工,大家肯定或多或少都有所了解。毕竟“共享经济”发展的如火如荼,国家也是多次发文表示对“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的支持。作为近两年的大热门,“灵活用工”在各个渠道、各类媒体上都有被频繁提及。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从上面个人微商和品牌企业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看出:灵活用工其实是区别于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一种新型弹性用工模式,它的本质是用工关系的灵活。具体表现在:劳动者服务时间和工作地点灵活、用工方用工形式和管理方式灵活、服务商服务形态灵活等等。
而灵活用工的大热,本质还是因为它能够让多方受益:
对于个人来说:参与“灵活用工”意味着自己可以自行安排工作进程,不受时间和地点的约束,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办公”。高灵活性、强自主性的工作也让他们的个人价值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对于企业来说,采取“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好处就更多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满足企业的弹性、短期用工需求——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地选用人才,无需建立劳动关系,在有需求时与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合作即可。
为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由于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的个人之间建立的只是短期的合作关系,而非长期的劳动关系,相比传统的用工模式,企业的管理成本能够得到有效降低;
传统用工模式中往往会存在“用工僵化、人才闲置”等问题,而采取“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需求更合理地进行人员配置。
“灵活”的问题,用平台来解决
灵活用工的好处这么多,那它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就不存在什么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
就拿在微商赛道里的品牌企业来说:
无论它采用的是哪种代理模式,企业需要对接的个人微商数量都不会少。这么庞大的人群,要依靠内部的员工去一一对接确认,这对企业而言又是一笔很大的管理消耗。更别提后续还涉及到“酬劳结算”等一系列的工作。
怎么管理?怎么顺畅的完成酬劳结算?又怎么实现灵活用工成本的税前列支?成为了企业的老大难问题。
面临问题的还不仅仅是品牌企业。作为灵活用工的另一方,个人微商也有属于自己的烦恼:
是在灵活用工的模式下,自己与企业并不构成劳动关系。作为“被用工”的一方,企业给自己结算的酬劳是否有保障还得打个问号;做微商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怎么进行纳税申报,也成为了个人头疼的问题。
针对品牌企业和个人微商的这些问题,灵活用工市场已经有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简单说来就是:在企业和个人之间,搭建一个第三方灵活用工平台,由平台来承接用工信息对接、用工酬劳发放、完善税务合规等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