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制作费用是属于服务收入吗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广告制作,设计是属于服务业中的广告业,这是毫无疑问的,应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制作费用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有关广告文化事业建设费事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广告服务应缴费额=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3%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含税广告收入-含税广告成本
2、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目: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3、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或者行业: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