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中的14个易错风险点之一收入类项目
易错点一
一次性收取房租收入等跨期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时如何填报?
答复:
比如我物业公司2021年7月1日一次性预收了1年的房租200万(不含税),并全额开具发票。
请问2021年半年我确认收入200还是100万元?
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218万元
贷:预收账款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万元
2021年确认收入:
借: 预收账款 10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收入 100万
2022年跟上述一样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确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弟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根据税法规定,我公司可以选择在2021年一次性确认租金收入,也可以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选择分次均匀确认租金收入。
如果我公司选择第二种方法处理,则不存在税会差异,如果选择弟一种方法,存在税会差异。假设企业所得税上选择一次性确认收入,2021年报调增收入:
易错点二
年底好多企业外购福利给职工发放,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的时候别忘记视同销售填报?
案例:企业外购的产品发放福利
2021年12月份,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外购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200万元。
弟一:会计上处理,若是取得专票
借:库存商品 200万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26万元
贷:银行存款 226万元
发放福利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库存商品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万元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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