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条公告,个体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划重点:
1、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税
个体工商户都要缴纳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主要缴纳三个税种: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税局核定的定额中包含了这三个税种。
1、增值税及附加税
① 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规定:
湖北省:2021年1-3月 免征增值税,4-12月 3%→1%;
除湖北省外:2021年1-12月 税率3%→1%;
②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提高至1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随着也会免。
注意:
① 个体工商户多数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一优惠,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那这些免税政策,就和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
② 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果超过以上标准,或者开具了专票,则不能享受以上免税优惠。
2、个人所得税
今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优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3、其他税费和残保金
根据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到今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的税种可以减半征收。
针对残保金也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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